2011年9月8日 星期四

提升品牌權益、善用社交社群-工商時報刊出

個人化社交社群為使用者角色鮮明度高之社群平台

個人化社交社群,包含社交網站如FacebookLinkedIn,相簿部落格如無名小站、Yahoo!奇摩部落格,微網誌如Plurk(噗浪)、Twitter(推特)、微博。此類型平台提供消費者與現實生活圈朋友聯繫之服務,消費者使用時,多與真實友人互動,並且可利用該平台,清楚傳遞個人的生活型態,運用此類型社交社群平台,消費者將實體社交圈網路化、虛擬化。
  
企業應用個人化社交社群時,除了放置廣告,也可開立品牌專有帳號。因消費者主要使用目的為聯繫交友圈、傳遞個人生活型態訊息,品牌專有帳號開設,必須探討目標族群之生活型態,並思考如何幫助消費者,向他人傳遞個人風格,以提供相關活動或服務,同時幫助企業本身與消費者提升品牌權益,而非高頻率地提供廣告資訊、特價訊息,或僅追求關注數量增加之活動。

各年齡層皆經常接觸社交網站,年長族群有近40%經常使用

根據調查顯示,有高達90.4%上網的消費者有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,而有62.9%在上網時,經常進行之活動,包含使用社群網站或部落格,此族群定義為經常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族群。
  
探究男性、女性於各年齡層,經常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行為,發現20歲以下族群,近七成經常使用,4150歲會上網消費者亦有四成,甚至51歲以上受訪者,也有三、四成以上經常使社交網站。顯示無論是年輕學生族群,或者是中年男、女性,年長上網族群,皆經常接觸個人化社交社群媒體。
  
21歲至40歲間,愈年輕的族群,使用比例愈高,21-25歲的女性最高(77.9%),次之為26-30歲女性(71.1%)、31-35歲女性(71.0%)。
  
此外,整體而言,女性(68.7%)比男性(59.3%)有更多人經常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媒體。女性較男性更愛在社交網站中發表近況、更新相簿等內容,消費者發佈內容後,自然地期望有人回應,與他人互動,也因此增加使用的時間與頻率。
  
經常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族群,其中男性占54%,女性46%,再進行族群男性、女性年齡比例分析,此族群女性有31.6%年齡為21-25歲,此族群男性有26.6%年齡為26-30歲。根據男性、女性年齡比例分析顯示,經常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消費者,男性平均年齡較女性高。
  
分析男性、女性各年齡層經常使用社交網站比例,以及該族群輪廓,若產品、服務提供之品牌企業的目標族群為41歲以上且會上網者,可考慮進入社交網站,改變媒體的資源配置。倘若目標族群為20歲以下或21-40歲的男、女性,因多數目標族群已經常接觸社交網站媒體,應用個人化社交社群進行公關、行銷或客服活動,已成為銳不可檔的趨勢。
  
經常使用社交網站消費者21-30歲最多,而社群平台的使用驅動因素通常為同儕壓力,即朋友都在用,且具擴散能力。因此個人化社交社群業者,可鎖定21-30歲男、女性,探討其生活型態與平台應用需求,以提供創新服務,再藉由此族群擴散其新服務。

30.5%經常使用社交網站者,在網路經營個人風格

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的消費者部分僅是觀看,而部份非常積極參與。本研究為了瞭解消費者於社交網站的應用能力與使用現況,探索內容創造重要族群輪廓,將個人化社交社群之應用活動分為六等級,以接收、互動、創造之活動與頻率定義,即自是否觀看親朋好友個人化社群網站,藉由社群和親朋好友互動聯繫情感,至利用個人化社群網站經營個人頁面,傳遞自我風格。並將落於各六等級的消費族群,依序由應用程度低到高,分別以觀眾、忠實觀眾、參與者、熱情參與者、作家、名人命名。
  
經常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之族群有17.6%為觀眾,使用社交社群網站主要目的非看家人朋友動態,22.2%為忠實觀眾;雖然觀眾與忠實觀眾比例較一般上網族群小(觀眾28.7%、忠實觀眾21.8%),但仍有近四成經常使用社交網站消費者,僅觀看家人朋友的部落格、社群網站動態或進行其他活動,並不主動傳遞、散播消息。
  
另有10.3%為參與者,19.5%為熱情參與者,於社交網站行為主要與家人朋友互動,聯繫情感,對於別人發佈的內容給予回應或評論,屬於不主動分享個人訊息型。
  
經常使用個人化社交社群族群有30.5%會主動在社交網站發佈自己近況等其他訊息,經營個人風格;13.4%為低頻率發佈的作家,17.1%為高頻率發佈的名人。一般上網族群作家僅有11.0%,名人有11.8%,顯示較經常使用者,較有意願經營利用社交網站經營個人風格。而作家、名人為企業應用社交網站時,具擴散效果的重要族群,作家、名人會主動的發佈可營造個人風格的訊息,並期待得到大家的回應。


年輕女性為品牌訊息傳遞重要族群

於社交網站活動程度中等者,如參與者、熱情參與者,具有意願參加品牌的活動。而於社交網站活動程度高度者,如名人、作家,因喜好發表內容經營自我風格,較有機會主動地替品牌傳遞訊息。
  
男、女性各年齡層為作家比例,女性最多為21-25歲,有12.9%21-25歲女性上網消費者,偶爾會在自己的部落格、社群網站更新近況,次之為31-35歲、26-30歲;男性最多為20歲以下,有11%,次之為21-25歲、26-30歲。
  
而最具潛力幫品牌傳遞訊息的名人族群,男、女性各年齡層為名人比例,女性最多為20歲以下,有25%20歲以下女性上網消費者,經常會在自己的部落格、社群網站更新近況,次之為21-25歲(19.5%)、26-30歲(14.4%);男性最多為20歲以下,有10.5%,次之為21-25歲(9.6%)、26-30歲(9.1%)。
  
分析男、女性各年齡層名人比例,發現在經常使用社交社群族群中,女性比男性有更多人主動在社交社群發佈內容,年齡方面則是年輕者比例較高。而這群社交社群名人消費者,會積極的向大家分享自己的生活型態,經營自我個人風格。
  
若品牌企業經營社交社群網站時,能夠滿足目標族群的經營個人風格需求,便可增加與目標族群的良好互動,拉近與消費者距離,更可藉由社交社群的網絡特質,散佈品牌訊息。
  
所有消費者中,年輕女性為社交社群名人的比例最高,目標族群為年輕女性之品牌企業,在使用社交社群行銷時,擁有最高的訊息擴散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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